我刚进杂志社的时候,有一期关于囚犯的追访专栏,所有记者都可以挑一个案件进行追访。
而我选中了二十年前发生在永安村的纵火案。
主犯叫刘玫,故意纵火烧了福利院,致三人死亡,按照量刑标准,应该判死刑的,最后却被判了无期。
因为她是个精神病患者。
我把提案交上去的时候,带我的前辈宋匀十分反对。
「二十年前的案子,价值不高。」
宋匀一口否决了我的提案,我却不肯罢休,反复和他争取。
争执不下时,我拿出了二十年前纵火案的影印报道。
宋匀粗略地扫了一眼,神情流露出了对报道内容的不认可。
报道版面很小,通篇只简单阐述了事情发生的经过,并未对事件背后的真相进行任何剖析。
从任何角度来看,这都是一篇不够完善的报道。
报道的署名一栏,压抑的黑框标注着记者的名字,证明这个记者,在报道发出之前,已经离开了人世。
事实上,这位在提交稿件不久之后,就意外身故的记者,是我的母亲。
这篇二十年后无人问津的报道,对我而言却像是一直横亘在心头的刺。
我弄不明白,作为资深新闻工作者的母亲,面对当时轰动一时的纵火案,为什么会交出这样一篇及格线以下的报道。
我向宋匀坦白了自己的私心。
「无论如何,我都想完善母亲生前的最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