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再偷外卖就绝育 第二章救命!有人噶猫!

第二章救命!有人噶猫!

书名:再偷外卖就绝育
作者:荷煜
更新时间:2023-03-15 10:39

苗傲是一只建国之后成精的猫。

但是老一辈都告诉他,建国之后不能成精,叫他憋回去。

成精这种事,哪里是可以憋回去的!

因为政策变化,他一直都没有取得妖族身份证。没有身份证,就是黑户,不能随意在人类面前化形。

除非有重大立功行为,否则年轻妖精想要身份证,简直是痴猫说梦。

哎,真是愁猫。

苗傲虽然一直觉得做猫才是最好的,两只脚立着多别扭呀,也不屑于在人类面前化形。但他还是想弄个妖族身份证,走到哪里都方便一些。

最近,发生了一件震惊猫猫族的大事情。

居然有人类以残忍手段虐待猫猫,并且录制了视频,在网上传播!

苗傲黑乎乎的脑袋凑在硕大的屏幕面前,爪子不甚利索地拨弄鼠标。他黑色的眼睛眯起,里面闪烁着愤怒的光!

简直太可恶了!

视频里,被一只人类的大手撕扯的小猫毫无还手之力地呻吟着,哀嚎着,不断求饶和呼救。可她细弱的声音传在人类耳朵里,却更激发了这个人类的施虐欲!

苗傲的利爪顿时从肉垫里伸出来,他窜上去隔着屏幕就是对这人类的大手一顿挠。

可实际上,这并不能对人类造成任何伤害,反而让猫猫族好不容易搞来的电脑屏幕变得糟糕一片。

苗傲出离地愤怒了!

人类简直太可恶了!

猫猫族的族长对他说:“你是我们猫猫族最聪明、最矫健的猫,我们打算把这个找到罪魁祸首的艰巨的任务交给你。如果你能够顺利完成任务,我会给你申请妖族身份证。”

苗傲一抬猫爪,黑色的肉垫捂住了族长的猫嘴:“就算没有回报,我也不会让这个可恶的人类逍遥法外的!”

于是,苗傲孤身来到了人类的社会。

在苗傲眼里,人类是非常脆弱无能的物种。他们看不到猫能看到的色彩,也听不到猫能听到的声音。

在猫族受到伤害或者收到善意时,都会在对方的身上留下一种“气”。这种气人类看不到,但是猫却能敏锐地察觉到。这样后面的猫就能够通过一个人类身上的“气”的多少,来判断这个人是善是恶,可不可以接近。

这也就是很多人类天生就有好动物缘或者总是不受小动物待见的原因。实际上,有因有果,其中必有因由。

但是,麻烦的是,猫族留在人类身上的“气”是一样的,只是简单的接触和观察,很难直接判断这个人类是大恶还是大善。

苗傲很快就把目标锁定在了一个叫作“帝豪”的小区。因为这个小区的上空,几乎快被猫族的“气”给笼罩了!

经过几天的观察,苗傲锁定了四个犯罪嫌疑人。

第一,电驴骑士:彦渔。这个人类经常带着好多吃的来,离开的时候却盒子空空。苗傲第一次看到彦渔的时候,就潜伏在他的电驴旁的绿化里。这个人类长得倒是像模像样,虽然毛发不太旺盛,脸上甚至干净得令猫发指,但勉强能入苗傲的眼吧……咳!可是他身上的“气”却十分浓厚!可恶!

第二,疤脸恶男:李立钟。这个人是帝豪小区第三期新楼建设的农民工,长得凶神恶煞,是苗傲的重点怀疑对象。

第三,两副面孔:尤弥尔。苗傲怀疑这个女人会变脸,因为她有时候长得浓眉大眼,鼻梁高挺,有时候却又变成了一张脸,鼻子塌塌的,眼睛也没那么大。要不是她的气味没变,苗傲简直不敢相信这是一个人。不过苗傲经常看到她带着抱着一只猫猫出门,应该不是坏人。

最后一个,沉默白衣:宋云志。这个男人每天定时出门,定时回家,穿的衣服都一模一样。他好像不太爱说话,可头上的“气”也是非常浓郁。

这就是帝豪小区里,“气”最多的四个嫌疑人。

可锁定了这四个人,苗傲就再也没有进展了。

因为他没法进入他们的家里,也没有机会可以去了解这些人类。

而且,那个守在门口的两脚兽每次看到苗傲,都会拔腿追过来撵他!

人类真是可恶,占领了这么多地盘,还不允许猫猫圈一点领地吗?!

苗傲匍匐在绿化的草丛里,强忍着整理自己被弄凌乱的毛发的冲动,告诉自己:吃得苦中苦,方为猫上猫!

早晚有一天,他要让人类在猫猫的阴影下瑟瑟发抖!

哎,好饿。

又到了捕猎的时候。

猫族可是天生的猎手,在同等体型之下,没有任何动物能够抗衡猫猫的力量!而苗傲,又是猎手中的猎手,捕猎从来没有失手过!

“就是你偷我的外卖!”

一个声音炸起,苗傲猛地被一只有力的手,捏住了命运的后颈皮!

“喵!!!!”

愚蠢的人类,快放开本猫君!捕猎的事,怎么能算偷呢!

“反正你也是个小流浪,我就当为社会做好事了。今天我就带你去绝育!”

苗傲:“喵!!!!”

虽然他很少接触人类的社会,但绝育是什么意思,苗傲还是知道的!

这个可恶的人类,居然想!

天呐,他可是一个未婚未育的处男猫,他还没有感受过这种快乐,不想做公公猫!

可是,猫身之下,苗傲毫无还手之力,被彦渔一把塞进了送餐包!

苗傲不管怎么冲、撞、挠,却不能撼动分毫!

终于,苗傲放下了身为一个顶级猎手的尊严,留下两滴惊恐的猫泪。

这个彦渔看起来长得漂漂亮亮,居然是个有特殊癖好的变态!

呜呜呜,人类社会好危险,救命呀,有人噶猫呀!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目录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