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跟周家相识已久,做了二十多年的邻居。
从前两家是在同一大院居住,经常性串门。
温姨气质出众,说话总是温声细语,相对于大嗓门的周母,小时候的周可卿很是喜欢她。
当初大人们忙于工作,尤其是温姨,原本是在一所学校担任音乐老师,跟前夫离婚后,为了保证温昱生活质量不下降,最终选择辞去安稳的工作,在已经三十好几的年纪,破釜沉舟选择了创业,自行开办一家音乐培训机构。
周可卿不懂大人们的为难,只知道有段时间温姨经常不在家,温昱就像个爹不疼妈不爱的小可怜儿一样被温姨放在她家。
那时的温昱刚上三年级,模样白净,个子才到周可卿肩膀,本该是天性放飞的年纪,却安静得像一个白瓷,缩在桌子一角写作业,那双乌黑的眼睛时不时瞟两眼周可卿,生怕打扰到她。
这是没有安全感的表现。
周可卿听母亲说过温昱父母离婚的事,但温昱很乖,并没有因为父母离开而哭闹。
一想到同学家里会跟姐姐抢零食的调皮弟弟,她对这个乖巧的邻居弟弟更加疼爱了,放学回家买的零食都记得分他一份。
按照周母的话来说,温昱都已经算是周家半个儿子了,毕竟吃了不少她亲手做的饭。
两年后,大院被拆迁,两家人不得不搬走,原本就几步路的距离一下子远了十几分钟路程。
或许离别对于成年人来说是家常便饭,但对于小朋友还是过于残忍。
有次温昱放学没有按时回家急坏了温姨,她给老师打电话之后才知道温昱早就走了。
温姨沿着放学那条回家路来回找了很多趟不见人影,那刻怕是感觉天都要塌了,急得差点报警,直到周母下班回来发现孩子在自己家安安分分写作业,赶紧给对方打了电话。
那是周可卿第一次见温姨发脾气,平常说话都轻声慢语的女人眼角发红,拾起地板拖鞋,拽过温昱就是往屁股上打。
温昱并不反抗,任由温母揍,杵在那一声不吭,倒是周可卿先掉了泪,心里愧疚万分,哭着让温姨轻些,是她忘了给大人汇报情况。
再后来市区新楼盘建起,两家大人一起去看的楼房,打算买个左右对门,或者上下楼,继续做邻居。
就这样,两家的邻居一当就是这么多年,直到两个孩子长大。
周可卿一想到小时候两人一起闹过的乌龙事情就觉得好笑,所以父母怎么想的,居然让他们两人相亲?
这跟和自己左右手相亲有什么区别?
区别还是有的。
至少她的右手不会擅作主张替自己拂去额前沾染的细雪,还那么自然。
温昱长得实在太高,也不知当初在周可卿上大学期间,这人偷喝了多少牛奶,如今仰头望着都费脖子。
要知道周可卿一米六五的个子也不矮啊。
“怎么了?”见周可卿皱眉盯着自己看,温昱抬了下架在鼻梁的眼镜,轻声问。
“你这以后找对象最好找高点,不然接个吻都费劲。”周可卿抬手揉了下脖子,煞有介事地说。
温昱闻言,迈出的脚步突然顿住,微微倾身面向周可卿。
在周可卿困惑的目光下,忽然低头,在两人距离仅有十公分时停下,开口问:“这个距离如何?还觉得费劲吗?”
周可卿瞪大眼睛,张了张嘴却无话可说。
她这是被小屁孩撩了吗?
周可卿脑海里莫名出现各种电视剧现偶桥段,突然一阵寒风刮过,头脑顿时清醒。
她深吸了口气,暗暗压住内心莫名的紧张,假装淡定地抬手拍拍温昱肩膀,语气老成:“孺子可教也。”
说罢,不再看温昱,大步离去。
温昱看出周可卿紧张了,认识这么多年,这人只要一紧张眼神就会躲闪,不敢去人对视,嘴角下意识会往下抿一下。
温昱撑伞跟了上去。
两人闲来没事,去附近的梅园逛了圈。
寒冬料峭,其他地方早已经是枯枝残叶,只有这梅园开得旺盛,赏梅人陆续穿梭在花丛间。
细雪之下藏着千朵万朵的红梅,形成强烈的色彩反差美。
周可卿穿得厚重,双手插兜,毛绒绒的衣服与漫天白色仿佛浑然一体。
她慢悠悠地走着,手臂突然被一个女生拉住。
“美女,麻烦你能帮我跟我男朋友拍两张照片吗?谢谢谢谢。”
周可卿愣了瞬,瞥了眼女生,看上去年纪很小,怕是还在上大学,而她的男朋友就站在不远处,不太好意思地看向他们。
周可卿粲然笑道:“好啊。”
周可卿自拍技术不行,但胜在拍人技术不错,毕竟作为一个资深追星族,万一哪天遇到自家爱豆拍不好看可就成黑料了,那真是有愧她这个真爱粉。
小情侣看到周可卿拍的照片面露欣喜,抱着礼尚往来的心态,兴奋道:“你和你男朋友拍吗?我帮你们,不过我拍照技术没你好,希望你们别介意。”
“男……”周可卿扭头看了眼在一旁等候多时的温昱,尽职尽责地替她提着包,一步没离开。
也是,这种情况被误会很正常。
周可卿转过头,笑了笑:“不用了。”
温昱收了伞主动上前:“麻烦了,用我手机谢谢。”
周可卿:“???”